新婚2月
疑夫不忠
疑夫不忠
申請離婚的28歲女子居於中部城巿奧蘭加巴德(Aurangabad),任職科技業界,剛於兩個月前在家人安排下,與31歲的家具店東主結婚。她早前發現,丈夫婚後fb感情狀態未有由“單身”改為“已婚”,懷疑丈夫意圖不忠,憤而向家事法院申請離婚。
這名女子的丈夫在庭上辯稱,婚後忙於應付新的家庭生活,而且家具店生意繁忙,根本沒時間登入fb或更改fb的感情狀態,並非故意。他表示願意立即更改感情狀態,甚至停用帳戶以表清白。
然而女子聲稱已不再信任丈夫,認為丈夫可能背著自己作出不可告人的事情,對維繫這段婚姻再沒興趣。最終法院以離婚理據不足為由,要求夫婦倆一同接受輔導6個月,再行定奪。
法院指理據不足
據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指出,近年利用fb張貼內容證明配偶行為不當,以申請離婚的個案有大幅上升趨勢,最常見的理據包括配偶與人互傳調情信息、張貼與其他異性的親密合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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